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来源: 市粮油集团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8-02     |     [大   中   小]
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企业改革成效,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按照《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实施方案》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2名,现将本次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3.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的工作经历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2.有违反有关党纪、政纪规定行为的;
3.受到竞业限制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任职要求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法学类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或1年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岗任职经历。有显著经营业绩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或不限专业。
(二)聘用一个任期为三年,实行带资经营、聘期承包式管理。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一个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重新竞聘、续聘、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经营目标:
第一个年度上交管理费8万元,第二个年度上交管理费9万元,第三个年度上交10万元。营业收入第一年实现1000万元、第二年实现1200万元、第三年实现1500万元。企业运营资金由应聘者自筹、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薪酬待遇:
运营期间,应聘者应承担在岗职工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保等费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提交个人信息及简历至邮箱:250630141@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13636158927。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将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履历业绩分析
对应聘者的基础资质,包括学历、专业、学校类型、职称、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与提问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以上的,不予聘用。
(六)背景调查
通过面试人员,公司将组织背景调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职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报名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