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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十堰东站广告位招租公告

来源: 市交投集团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      ]

十堰市交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位于高铁十堰东站广告位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位 置

样式

数量(块)

面积(m2

1

高铁十堰东站负一楼出站口两侧

单面灯箱

14

261

2

高铁十堰东站停车场(泵房上方)

单面灯箱

2

55.44

3

高铁十堰东站出租车站廊

双面灯箱

5

58

4

高铁十堰东站负一楼出站口

LED屏幕

1

39

5

高铁十堰东站出站口站前广场中心(新增加)

立体镂空

1

32

以上5处标的整体出租,年租金挂牌价49万元/年,租期5年期。第1-3年年租金为竞租成交价,第4-5年年租金为竞租成交价的105%。

二、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三、承租条件及要求

(一)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广告行业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2023年经营广告灯箱面积不少于300㎡/年,每年广告业纳税额每年不少于50万元。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承租要求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向我公司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不成功,竞租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

2.意向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足额支付首年租金(含竞租保证金部分)。承租方未按期支付首年租金的,将被取消承租资格,且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3.承租方需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承担因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罚款、整改相关成本;同时配合出租方安全、五创等日常管理,接受出租方各项检查要求,并按照出租方管理规定整改。

4.意向承租人报名期间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021-2023年经营广告灯箱面积不少于300㎡/年的证明材料和广告业纳税额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纳税凭证,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承租要求。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4年4月16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开户名称:十堰市交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人民北路支行

账号:42050161603900000368  

地址:十堰市北京路57号1004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719-8670388 


十堰市交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