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欢迎您!

关于开展十堰市城区“华西新城”和“楚天都市熙园”人才公寓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业绩科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02-24     |     [      ]

各相关单位、人员: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现就十堰市城区“华西新城”第二期人才公寓、“楚天都市熙园人才公寓”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华西新城”第二期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华西新城”小区位于发展大道128号,共107套。小套107套,其中一室一厅小套房源27套(面积为:56.84平方米);二室一厅小套房源80套(面积为:68.76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装修完毕。

项目名称

户型

面积

套数

华西新城

一室一厅

56.84平方米

27

二室一厅

68.76平方米

80

  二、“楚天都市熙园”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楚天都市熙园”小区位于林荫大道2号线,共52套,总建筑面积6228.9平方米。三室一厅大套房源52套(面积为:119.49平方米、119.48平方米、121.33平方米)。

项目名称

户型

面积

套数

楚天都市熙园

三室一厅

119.84平方米

2

三室一厅

119.49平方米

42

三室一厅

121.33平方米

8

  三、申请流程

  注册:用人单位登录“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统”网站(www.sysrcgy.cn)注册账号。

  申请:申请人在“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在线填报申请,申请资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初审:用人单位登录“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对申请人和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复核、评定: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市国资委进行复核;并同时报市人社局,对人才分类提出评定意见。

  认定:经市国资委复核与市人社局对人才分类和入住资格进行协助认定后,报市委组织部认定。

  公示:市委组织部初步认定人员名单在武当党建网、市人社局网站、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委组织部予以最终认定。

  摇号配租:申请人通过市委组织部认定后,集中进行摇号配租,并公示摇号配租结果。

  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摇号配租结果通过公示后,摇中申请人可与市属国有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四、申请时间

  “华西新城”和“楚天都市熙园”人才公寓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日8:30--2023年4月27日17:30,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单位)及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统”,咨询电话:0719-8881594。

  特此通知。


  市政府国资委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