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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征集 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建立评标专家库的公告

来源: 十堰长信公司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      ]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评标专家的数量,完善评标专家专业结构,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决定组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集中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专家的专业向3类人员征集:

(一)工程类

(二)服务类

(三)货物类

二、评标专家资格条件与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评标专家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资格条件满足前三条任意一条均可):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全国注册类资格;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4年;

3、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

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5.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熟练使用电脑;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4.各级党政机关、具有监管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情况;

三、专家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由申报专家本人或推荐单位填报《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原件1份,《专家申报表》中“申报专业”须对照国家十部委《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填写至三级类别,每位专家申报专业不多于5个;右上角照片栏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申报专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至公司招采一部,资格证件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文件文件规格:JPGJPEG格式,800×600300dpi)、专家申请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至公司指定邮箱。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文档,须为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红、兰或白色背景,文档规格:JPGJPEG格式,300dpi100K以内。

四、申报纪律

1.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表格,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技术职称及其从事专业的真实性、有无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2.对申报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3年内不接受申报评标专家资格。

五、申报地址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将申报“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的材料报送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茅箭区天津路建科假日酒店13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彬、胡君卓;联系电话:1587112610913733579969 ;邮箱:22690244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