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索引号
01108174X/2023-0604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法规科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11:45:00

  

  为进一步推动市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结合市管企业经营情况,市政府国资委根据有关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授权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

  三、主业确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符合产业政策和战略决策部署。

  (二)符合我市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方向。

  (三)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

  四、主业是什么?

  企业主业分为核心业务和培育业务两类,其中,核心业务原则上不超过 4个,培育业务原则上不超过 2个。“核心业务”是指已形成较大资产规模,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反映企业行业地位,能支撑企业未来长远发展的业务;“培育业务”,是指目前总资产,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占比较小,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拟重点培育的业务。企业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后期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退出交叉业务。

  五、主业确定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一)企业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紧密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发展实际,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形成申报企业主业方案初稿,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初审。

  (二)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拟定的主业方案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反馈企业。

  (三)企业根据反馈意见对主业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党委会研究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主业方案报告、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国资委,由市政府国资委进行确认并公布。

  六、主业方案报送需要哪些材料?

  (一)企业主业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拟定主业及依据说明,主业发展现状及前景,行业对标及竞争力分析,主业发展目标及任务举措(培育业务应当明确培育期),其他业务相关情况等;

  (二)经营业务基础数据表(包括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占比);

  (三)集团党委会纪要及董事会决议;

  (四)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