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企业、二级单位:
2017年,各出资企业、二级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任务,保持了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健康运行,促进了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1、十堰市热电厂
2、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3、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二、先进个人
1、王 强 市热电厂总工程师
2、何永波 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五所所长
3、叶 欣 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员
4、周 涛 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全生产管理员
5、毕维琪 市国资公司资产经营部主管
6、王保彦 市产权中心综合部部长
7、季建全 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员
8、贾纪合 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犟河市场站长
9、王海波 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物业科科长
10、段永恒 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员
希望荣获先进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同志继续努力,在新的
一年里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