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74X/2021-14191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十堰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十国资〔2016〕4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16:35:00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出资企业:

  为加强市属出资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出资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促进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根据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出资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鄂国资财监〔2016〕202号),现就做好2016年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细化到人,确保决算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各单位要对本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明确填报范围,统一填报口径,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报表内容真实、可靠。

  三、各单位在填报时要加强沟通,保证各项指标口径相互衔接;报表编制完成后,采取人工审核及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总表与分类表相关数据一致、各关联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一致,客观、真实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针对报表数据年度对比发生重大增减变动的原因等情况,做出文字性分析报告。

  四、各出资企业要加强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选聘有资质、业务能力强的决算审计机构,充发发挥决算审计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财务决算审计质量。

  五、各单位按照省国资委“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强化决算审计管理,确保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并于2016年1月5日前将2016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分析说明材料及审计报告上报我委。

  联系电话:0719一8693252

  联 系 人:冯升林



  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