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出资企业:
2020年11月12日,省政府国资委召开了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了湖北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为贯彻会议精神,做好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我委拟开展系统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信息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各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产权状况。
二、核查内容
请各出资企业对本级各级子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按照产权登记信息核查模板(见附件1)对截至2020年10月31日应纳入登记范围的企业信息进行统计。在湖北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完成登记的企业信息已导出生成exce1表,请出资企业核对导出信息的准确性,将登记错误信息和应登未登企业信息补填入附件1,并进行备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知,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体制。随着我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的出台,为确保权利放得出、接得住,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出资企业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交易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请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专人,依法依规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资产评估备案和资产处置交易事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明确责任,做好产权登记核查工作。新版湖北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综合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评估备案、上市股权、发债管理和进场交易工作,系统以产权登记数据为基础,在办理其他业务之前会效验相关企业是否做过产权登记,没有做过则无法办理。因此,请各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切实压实责任,做好登记核查工作。
(三)梳理问题,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工作。请各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根据登记核查情况,及时做好新增企业、变动企业和注销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确保企业产权登记“应登尽登,应登即登,登则等准”。(所需资料详见《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第49页)
请各出资企业高度重视2020年度国有企业产权登记核查工作,认真开展核查,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产权登记信息核查表(加盖公章)报我委产权与收益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365020777@qq.com。我委将根据各企业报送情况,通知企业办理新增、变动和注销登记工作。
联 系 人:乔 纲
联系电话:8693272,13872832859
附件:1、产权登记信息核查表(模板)
2、资产管理部门及联系人
市政府国资委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