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员工招聘公告

索引号
01108174X/2021-45757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11:1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国资委
文号

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市政府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不良债权收购处置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市国资公司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十国资司【2019】9号)文件规定,现公开招聘员工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社会招聘的原则;3、坚持择优原则;4、坚持岗位需求、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资产管理部一般职员1名,财会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 资产管理部职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不良嗜好,中共党员优先;2.具有从事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3.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具有三年以上C1准驾车型驾龄,能熟练驾驶准驾车型(且无严重违章记录);6.服从工作分配,能适应经常出差、接受外派异地工作、下派驻村工作等。

(二)财会人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不良嗜好,中共党员优先;2.具有从事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3.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 5. 能熟练使用会计软件和文字表格处理软件,有会计专业职称(含会计从业资格证)或C1驾驶证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本公司办公室报名:

1.个人简历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及各类表彰及奖惩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3.现场填写招聘登记表。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08时30分至11月12日17时00分。

六、招聘程序

1.统一资格审查。对招聘报名对象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标准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2.统一考试考核。本次考试考核采用面试+业务实操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价值观方面等内容,实行评分制,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或面谈的方式,面试占总分值70%。

现场实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案例项目操作及相关争议问题处理。现场实操成绩占总分值30%。

3.组织考察。对符合条件应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深入被考察对象单位和社区实地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其他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录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招录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4.最终录用。根据面试、实操、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备选对象,通过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如无问题,经体检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正式员工。

5.应聘人员满足以上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且为现任国家公职人员的,在解除其与所在单位职务关系、劳动关系后,经3个月试用合格者,可直接办理录用手续。

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相关待遇

面试+实操+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录用,正式录用后由公司确定岗位职级与薪资,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五险两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25号市委原大院(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楼201室)

联系人:马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9-8680189、0719-8680180

公司邮箱:377404949@qq.com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纪委 0719-8666239


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