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74X/2024-38530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17:26: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国资委
文号

肖菲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十堰市境内城际公交到达十堰主城区的乘车起点处完善寄存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和市民出行的关注与支持!

智慧寄存服务的落地,不仅是城市对于服务优化的成果体现,也为大众出行提供了便利。为此,市公交集团进行了调研,随着物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自动寄存柜作为物联网时代的便捷之选,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智能革新,也不断应用于更多的生产生活场景。

经了解,现自动寄存柜多设置于火车站、地铁枢纽站、景区景点游客中心、商超等人流量大、需求旺盛的点位。从目前情况来看,交通枢纽站的寄存柜需要满足一定的场地条件并由智能寄存柜运营公司进行管理,旅客(游客)需要凭车票、身份证信息等相关凭证计时付费或免费存放。一些未设置寄存柜的便利店,则会自行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等,但费用标准往往高于市民预期。

目前,100路十郧城际公交(郧阳区实验小学起点站)、202路十武城际公交(武当山停车场)首末站的土地产权非市公交集团,场站内只建设公交调度室等基础项目设施,为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实行人车分流,乘客不在场站内乘车,不具备在场站或调度室设置自动寄存柜的条件;同时自动寄存柜项目属公共交通拓展延伸的服务项目,市公交集团暂不具备经营资质。若有智能寄存柜运营公司有意向开发我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周边的寄存业务,市公交集团将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方便有需要的旅客(乘客)使用。

同时,市公交集团将积极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做好周边商户、酒店的宣传引导沟通,争取其提供临时寄存业务服务,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



市政府国资委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