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交车加装无障碍装置或者增加无障碍公共汽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的提案市公安交管局和市公交集团持积极支持态度。
无障碍城市建设是对残障者、老年人和儿童深切关怀的体现,是惠及所有人的现代城市制度安排,建设无障碍城市是对市民全面发展权利的确认,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城市建设中的特定表达,更体现了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对精神文明的重视。
一、为推进十堰市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市公安交管局已于2019年开始对我市305套人行横道信号灯配套设置语音提示设备,保障残障人士无障碍过街。
二、市公交集团按照无障碍城市建设要求,在1300余台营运车辆上设置“爱心专座”,遇有需要帮助的特殊乘客及时播放温馨语音提醒服务。同时,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招募社会人员在主要公交线路车厢做志愿服务,为行动不便的乘客提供帮助,关心关爱特殊群体蔚然成风,公交已成为城市文明的流动风景线。
三、市公交集团一直对八类人群实行公益性免费乘车政策,年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达3200余万人次,每月免费乘车80次/人,减免乘车费用达6000余万元。
四、市公交集团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建设公交站廊,安装电子公交站牌200座,实时发布公交线路信息,设置乘客候车椅,方便乘客候车时乘坐,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人性化的候车服务。
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绿色公交,交通、经信等部门要积极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加快推进公交无障碍化建设,积极参与‘公交示范城市’‘公交都市’等创建活动”,对此,市公交公司也将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求给予无障碍车辆更新改造支持。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