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74X/2020-09480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11:5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国资委
文号

  

胡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场所直饮水设施推广应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管道直饮水的调查非常全面和充分,但十堰市目前大规模推行管道直饮水,现阶段可能比较超前。此项工作需要进行顶层设计,更需要社会引导,相关单位及建设主体单位共同参与。目前市水务公司还不具备经营管道直饮水的条件。若想实现必须明确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管道直饮水的主管部门,毕竟直饮水是一种升级版的“商品水”,并不是必需品。二是要做好顶层设计,抓好技术储备,对学校、幼儿园、酒店宾馆、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硬性推广使用。三是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宣传管道直饮水的好处,鼓励有需求的群体建设直饮水系统,可以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四是要规范直饮水经营行为、创新投融资体制,提高参与“门槛”,严把服务质量和水质标准关,确保公共饮水安全。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