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资委2021年工作重点

索引号
01108174X/2021-09457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15:48: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国资委
文号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篇之年,也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开局之年。2021年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紧盯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目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资本监管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按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转变。动态调整《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系数设置。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指导,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格局。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研究制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文件和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在条件成熟企业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探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管理能力和管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三)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推进企业资源整合。有序推进十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发展和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完成“三供一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厂办大集体改革、所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扫尾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科学谋划国资国企改革“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四)强化对接合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加强与驻堰央企、省属企业对接交流,推进与央企、省企“十四五”期间战略合作。持续加强与北京市国资国企对口交流,引进北京市国资国企重大投资,争取北京市属企业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支持。

  (五)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扶贫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动员国资国企力量,发挥国资国企资源优势,加大对朱庄村产业发展、农产品消费帮扶力度;积极支持京能集团朱庄村生态养殖种植一体化项目,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朱庄村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加强党的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党建责任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指导企业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抓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三重一大”和重点经营环节监督,打造清廉国企、阳光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