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强化国资监管工作职能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十堰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加大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使之真正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二)工作目标
不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出资企业监管,确保出资企业经营总收入比考核目标增长8%以上,盈利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0%以上,亏损企业扭亏达到1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完成省央企办下达的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进场交易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1、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目标,就贯彻落实《十堰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抓难点、补短板,抓试点、求突破,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提高国资监管水平。二是积极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通过招商重组、整体公开出售等方式,千方百计解决攻坚阶段国企改制面临的诸多困难,加快推进改制企业改制到位。三是主动做好服务,积极支持服务东风公司十堰基地转型发展、认真做好在堰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的改制服务工作。四是抓紧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力争上半年有所突破。
2、稳妥推进“三供一业”改造。2018年,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正式进入维修改造阶段,工作任务艰巨,矛盾多。需要我们学好用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强政策支撑,指导工作实施;用足用活政策,探索资金筹措渠道,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研究好扶持政策,建立绿色通道,研究分离移交中涉及的工程立项、维修改造、行政审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办法。要积极加强工作探索,创新方法,突破工作难点,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借势借力借政策,灵活解决好改革面临的问题,全面完成维修改造工作。
3、积极服务出资企业做大做强。认真分析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变化特点,要根据出资企业自身状况及时研究应对策略,创新工作方法、方式和思路。要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坚持对企业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要对照全年目标,认真谋划,逐一“问诊号脉”,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4、配合做好军队经营资产接收。省政府、省军区要求2018年6月底以前,完成军队有偿服务项目移交管理工作; 2018年底前,完成组织评估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健全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我们将按照明确的工作职责,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对接配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5、严格落实薪酬分配改革制度。围绕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国企管理人员合理取酬。认真执行《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暂行)》,坚持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形成更加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分类考核,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6、积极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提高国企法制建设,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同时,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着力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实施。要继续强化管理提升,健全成本债务管控制度,促进降本增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各企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深入精准对接央企合作。加强央企对接合作力度,立足十堰资源、区位、发展优势,精心包装对接项目,全方位、多层次做好项目推介工作,实现普通对接向重点对接转变、盲目对接向目标对接转变、粗放对接向对口对接转变,提高项目对接效率和对接成功率。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抓党建就是抓生产力”的理念,指导督导出资企业、二级单位始终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营管理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落实。三是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深化改革中坚持同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工作对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四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组织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好。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