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108174X/2024-42251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15:1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国资委
文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 

第三部分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国资委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十政办发[2010]135 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承交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十办文【2019】64 号文件精神,增加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职责,增加研究制定国资系统信息化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相关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5)、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工作。 

(6)、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管理的省驻市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8)、根据市委决定,协助有关部门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十堰市国资委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十堰市国资委本级决算和一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十堰市国资委部门 2022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十堰市国资委本级 

十堰市国资委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由办公室、法规规划科、产权收益管理科、财务监督科、业绩考核分配科、企业改革改组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十堰市国资委编制人数 27 人,实有在职人数 24 人,退休职工 43 人。 

2.十堰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十堰市国资中心为十堰市国资委的二级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 7 人,实有在职人数 5 人,无退休职工。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09.3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718.98万元,增长517.9%,主要原因是国资委增加人才公寓项目资金,国资中心增加政府性基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209.3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18.98万元,增长51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6.51万元,占本年收入67.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3032.87万元,占本年收入3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209.3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18.98万元,增长517.9%。其中:基本支出1365.76万元,占本年支出14.8%;项目支出7843.62万元,占本年支出8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76.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86.11万元,增长314.4%。主要原因是国资委增加人才公寓项目资金,国资中心增加政府性基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824.9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04.57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国资委增加人才公寓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1.5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51.54万元,增长3351.54%,主要原因是国资中心为了盘活有效资产,财政拨款支付拍卖出让一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00万元,降低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4.57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国资委增加人才公寓项目资金,国资中心增加政府性基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542.43万元,占19.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44.69万元,占1.58%。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事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837.91万元,占29.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种公用经费开支及不可预见经费的开支,泛指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日常维修费、福利费等各种日常开支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1399.95万元,占49.56%,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为人才公寓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82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15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改革年初预算多于实际发放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9.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导致养老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3%,支出决算数大于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导致养老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62.55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8.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国资委在职职工转退休导致行政单位医疗单位缴纳部分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3.23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医疗单位缴纳基数无变动按照预算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24.84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国资委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按照预算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具体包括: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599.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资委在职职工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类缴纳社保基数有所增加。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资委按照年初预算支出相关项目经费。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4.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1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补发上一年度未发放工资。

4.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才公寓项目经费的追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50.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指标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36万元、津贴补贴84.88万元、奖金151.27万元、绩效工资11.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84万元、住房公积金59.87万元、退休费302.35万元、奖励金0.30万元。

公用经费6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2万元、印刷费3.47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2.92万元、邮电费2.98万元、物业管理费0.97万元、差旅费7.81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培训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委托业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5.09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51.54万元,本年支出3351.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3351.54万元,主要用于国资中心挂牌转让一宗土地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金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4.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5%,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三公经费。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20.8%。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要求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开展国资监管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接待外宾。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来堰考察的相关人员,开展央企对接等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个,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2.68万元,比上年减少8.48万元,降低11.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在本年度未购置,其中按照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分别比上年度缩减了办公费、印刷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9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9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拿取文件;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51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7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根据预算项目的执行程度及完成2023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及整体目标,均很好的完成了国家国资委、省国资、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获得全省第五名的好成绩,得到了上述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赞扬,故我单位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3年度市国资委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和2023年度整体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国企改革、央企对接、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人才公寓项目、国资监管在线平台建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 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各界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国资监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央企对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签约资金26亿元;二是完成央企对接签约资金的开工率的至少3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央企对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二是此项工作后续要加强跟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与央企的沟通交流;二是提高服务保障意识让央企满意。

国有企业改革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国企改革体质增效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完成市属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国企改革永远在路上;二是需要推进和巩固国企改革成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二是加强对监管企业的国资监管工作。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2万元,执行数为3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补差进行对账;二是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需要与社保局对账;二是及时统计待遇补差人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二是加强对工作的完善。

人才公寓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9万元,执行数为13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中,规范填报品目、预留份额信息;二是项目52套人才公寓房源,现均已全部安置给相应引进高端人才,已实际入住43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人才公寓的配套数额跟不上引进人才的需求;二是人员实际入住时间存在部分延迟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设置入住人员关于人才公寓室内装修设计风格;二是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满意度调查制度。

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97.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国资部门实现对重点监管业务的全覆盖;二是推进国资将业务应用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二是需要扩大覆盖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项目验收;二是加强对监管企业对系统使用率。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351.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土地转让;二是完成上缴税金。

2023年度项目自评结果的摘要版以2023年度项目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2023年,我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行政运行(2150701):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702):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指发生的在职职工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种公用经费开支及不可预见经费的开支,泛指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日常维修费、福利费等各种日常开支经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3年度市国资委部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国企改革工作在全省获得第五名的好成绩,央企对接工作获得全省表彰,同时在2023年年底完成资产盘活,收到处置收入2亿元上缴国库,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

本部门2023年预算执行率100%,没有出现未执行完成的经费。

2. 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按照2023年年初的绩效目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及主导企业改革有序推进;按照央企合作办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做好对接服务,提升满意度;完成复核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统计、汇总并按时发放至个人账户。2023年均完成年初既定目标,没有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3年度与2022年度绩效指标有所变化,2023年度增加了部分临时工作任务,在绩效指标的设置上增加了一部分的职能工作,常规性项目指标设置重点在效益指标。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国家提出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后,继续进行提质增效行动,国资委部门的重心工作放在对市级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的管理中,将经济效益指标的分值比例有所提高。

3.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情况。

国资委部门工作在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在预算工作中,常规性项目国企改革和央企对接项目资金数额偏小,与预算相结合按照项目排序国企改革工作在央企对接工作前面,项目经费数额也应倾向国企改革项目。

4. 拟公开情况。

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在政府及本部门网站公开。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述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重要职能、人员、机构情况和部门支出情况。

   国资委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机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拟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的省驻市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协助市纪委抓好党的关系归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驻市及所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资中心为国资委的二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经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国有资产,打包收购、处置十堰辖区金融不良资产;承担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不良金融债权打包收购处置政策性贷款和政府配套资金管理;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剥离资产;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国资委在职职工人数24人,退休职工44人,国资中心在职职工5人,无退休人员。

    2023年国资委支出2726.50万元,国资中心支出3450万元,国资委部门整体支出6176.50万元。

2.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市委、市政府下达重点工作及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国资委部门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较好的维护企业改制职工的稳定,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及主导企业改制的有序推进;二是研究制定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方针政策的执行,研究解决与央企合作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协调力量,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央企合作的合力。

2023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出资企业经营收入增长7%以上,盈利企业利润增长10%以上,亏损企业扭亏10%以上(剔除疫情影响)。

二、强化产权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严格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三、加强财务监管,做好监管企业运行状况综合研究分析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出资企业做好风险防控。做好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导出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加强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

六、加强央企对接合作,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巩固黄龙镇朱庄村脱贫成果,实现更高质量稳定脱贫。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资金情况分析(包括执行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偏离原因分析。

 市国资委整体绩效未发生偏离。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我市国企改革三年综合考评位列全省第五,获评A级;2023年,央企在堰新签约项目11个,投资总额194.22亿元,资金到位45.76亿元,超额完成任务,获省央企合作办通报表扬。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立足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谋划编制《十堰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堰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全面明确未来五年全市国有企业战略发展方向。将11个市属企业单户、26个县级单户,整合至4大市属集团、10个县级国资局。全市国有资产统计规模,由年初652亿元增至11月底 3465亿元,增幅全省第一,11月底,全市国企资产总额亿元,首次实现财务快报统计全级次全覆盖。出资企业上交收益1573.81万元,增长了15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国资委科学指导下,市政府国资委紧扣“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职责定位,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实业,抓改革、优布局、严监管、强党建、防风险,不断增强国资影响力、国企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国资力量。截止12月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达2093.1亿元,所有者权益1242亿元,资产负债率41%,营业总收入107.1亿元,利润总额9.3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16%;出资企业上交收益1573.81万元,增长了150%;国资中心在完成盘活资产存量工作中,在58天内完成上缴土地资产处置收入2亿多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资委部门在2023年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国资委部门在2023年接到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获得了各方的满意度,满意度指标在95%以上。

 3.合规性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部门在资金使用中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各界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预算经费的实施对国资监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三)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情况是通过上年度自评在本年度查漏补缺,按照上年度的工作要求更加规范,完善和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积极的沟通,加强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资金结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