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国资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人民政府国资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市政府国资委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十政办发[2010]135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承交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十办文[2019]64号文件精神,增加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职责,增加研究制定国资系统信息化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相关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5)、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工作。
(6)、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管理的省驻市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8)、根据市委决定,协助有关部门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十堰市国资委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十堰市国资委本级决算和一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十堰市国资委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十堰市国资委本级
十堰市国资委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由办公室、法规规划科、产权收益管理科、财务监督科、业绩考核分配科、企业改革改组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十堰市国资委编制人数27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退休职工43人。
十堰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十堰市国资中心为十堰市国资委的二级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无退休职工。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90.4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9.16万元,增长83.72%,增加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金额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90.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9.16万元,增长83.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20.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7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90.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9.16万元,增长83.72%。其中:基本支出1365.55万元,占本年支出91.62%;项目支出124.85万元,占本年支出8.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2022年本部门支出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90.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9.16万元,增长83.72%。主要原因是增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金额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0.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79.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金额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7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发生的委托业务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9.16万元,增长83.72%。主要原因是为增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金额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35.65万元,占42.65%。主要是用于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专项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38.86万元,占2.61%。主要是用于单位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事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702.46万元,占47.13%,指发生的在职职工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种公用经费开支及不可预见经费的开支,泛指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日常维修费、福利费等各种日常开支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43.41万元,占2.91%。主要是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万元,占4.70%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9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41万元,支出决算为4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项目资金59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缴纳的基数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调出在职职工及在职转退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5.29万元,支出决算为58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调整工资经费、退休奖励性补贴等。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支出决算数小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590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资金作为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08%。支出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追加的工资及奖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9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增导致数额增加。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解决国企改革中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追加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136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0.19万元、津贴补贴125.03万元、奖金109.72万元、绩效工资10.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0.9万元、住房公积金45.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5万元、退休费114.90万元。
公用经费7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7万元、印刷费2.03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24万元、邮电费0.54万元、物业管理费0.9万元、差旅费2.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69万元、租赁费0.50万元、、培训费3.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67万元、委托业务费2.30万元、工会经费11.82万元、福利费7.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77.43%。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3.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维护费及招待费均有下降;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节约原则,有效的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86%;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22.1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节约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维护费及招待费均有缩减,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机要通信车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56%,较上年增加减少0.5万元,下降4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为开展央企对接工作接待相关人员,主要是开展国资监管相关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1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决算为7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主要是委托业务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87万元,其中:比年初预算数76.21减少3.34万元,降低4.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2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根据预算项目的执行程度及完成2022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及整体目标,均很好的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得到了上述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赞扬,故我单位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2年度市国资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和2022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国企改革、央企对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才公寓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00分。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各界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国资监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央企对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签约资金26亿元;二是完成央企对接签约资金的开工率的至少3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央企对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二是此项工作后续要加强跟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与央企的沟通交流;二是提高服务保障意识让央企满意。
国有企业改革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5万元,执行数为8.8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完成市属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国企改革永远在路上;二是需要推进和巩固国企改革成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二是加强对监管企业的国资监管工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国企改革宣传工作任务;二是完成监管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数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国企改革深化工作要持续,同时国企改革的重要性也需要共同认知和提高;二是需要完成几十家市属监管国有企业的财务数据的审计报告及结果的运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的宣传工作;二是推进对监管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完成工作并为国资监管决策提供数据工作。
人才公寓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了人才公寓的资格审核、出租收入的上缴工作,建立了人才信息系统;二是完成完成租金收缴及上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人才公寓的配套数额跟不上引进人才的需求;二是房屋坐落分散,不便于管理和提供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住建部门对接将廉租房作为人才公寓保障部分;二是分片规划充分满足人才需要。
2022年度项目自评结果的摘要版以2022年度项目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项目自评,评分排名分别是国企改革、央企对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才公寓,此排名为将来预算做测算依据。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将在下一年度预算分配资金时作为参考依据,同时继续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项目的评价。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我部门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行政运行(2150701):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702):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指发生的在职职工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种公用经费开支及不可预见经费的开支,泛指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日常维修费、福利费等各种日常开支经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国资委是根据十政办发[2010]135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机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拟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的省驻市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协助市纪委抓好党的关系归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驻市及所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十办文[2019]64号调整市国资机构编制的通知不在承担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增加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职责,增加研究制定国资系统信息化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相关职责。
国资中心为国资委的二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经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国有资产,打包收购、处置十堰辖区金融不良资产;承担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不良金融债权打包收购处置政策性贷款和政府配套资金管理;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剥离资产;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国资委在职职工人数24人,退休职工43人,国资中心在职职工5人,无退休人员。
2022年国资委支出14,118,585.59元,国资中心支出785,412.81元,国资委部门整体支出14,903,998.40元。
(二)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2022年的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为:
1、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资监管创新活力,企业整体实力大幅提升;
2、研究制定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方针政策的执行,研究解决与央企合作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协调力量,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央企合作的合力。
市国资委在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制定如下:
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中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改革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的矛盾问题,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落实落细改革任务,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按照省央企合作办每年对十堰下达的任务指标,做好年度央企对接的各项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做好服务对接,提升满意度。
3、2022年完成符合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统计、汇总并按时发放至个人账户,同时审核2022年新增退休教师待遇的统计、审核及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安排情况分析
国资委部门2022年整体预算年初安排14,903,998.40元,其中国资委安排14,118,585.59元,国资中心预算安排785,412.81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国资委部门2022年整体执行14,903,998.40元,国资委支出14,118,585.59元,国资中心支出785,412.81元,国资委部门整体执行14,903,998.40元,执行率为1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概述
国资委在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制定如下:
(1)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中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改革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的矛盾问题,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落实落细改革任务,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2)研究制定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方针政策的执行,研究解决与央企合作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协调力量,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央企合作的合力。
2022年国资委基本上很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和整体目标。
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国资委做了以下工作:
市政府国资委大力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国资监管创新发展,市属企业充满活力,整体实力大幅提升。2022年6月,十堰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经验做法受到湖北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一)国有资产取得新成效。据预测,2022年度市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市城控集团、市产投集团、市文旅体集团、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十堰长信公司、十堰产权交易公司)资产总额840.57亿元,负债总额445.3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95.2亿元,资产负债率52.98%,收入总额22.67亿元。与2021年度对比,资产总额增加148.82亿元,增长21.51%;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64.57亿元,增长19.5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9.53%。
(二)国资监管续写新篇章。2022年制定制度25项,有力提升了监管制度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优化监管方式。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定了《市政府国资委法定审批事项及权利事项清单(2022版)》《十堰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对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动态监管。二是改进考评体系。修改完善《十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十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同步健全配套细则。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制定《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十堰市市属国有出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落实审议意见;接受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落实整改要求。
(三)国企改革实现新跨越。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大力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动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实现了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一是实现党建入章。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制定《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党委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指导文本》。二是规范董事会建设。制定《十堰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健全了董事会组织机构,完善了董事会议事、决策制度。出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外部董事考核及薪酬管理。三是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制定《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试行)》,切实保障经理层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等职权。
(四)项目建设展现新成果。坚持项目为王,努力发挥国有企业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推进“中央企业助力湖北重振发展视频会”签约涉及十堰有9个项目,已开工投产项目6个。市四大集团公司积极参与各类项目开发,城控集团实施23个项目,重点谋划了中央商务区、东汽一中路,城市更新点等一批重大项目;产投集团筹资3.63亿元助力十堰产业发展并成立武当产业投资基金,筹措资金2.24亿元,与东风(十堰)实业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购东风实业10.3%股权;文旅体集团重点谋划奥体中心、智慧旅游平台文旅资源整合项目;交投集团投资1.42亿元加快推进双高路建设,谋划新建大唐路等公路和桐树沟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五)防范化解风险取得新进展。开展融资平台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市城控集团重点围绕国有融资平台投资、融资、资金拆借、担保抵押及项目建设等环节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支持集团公司利用有利金融政策、融资通道开展融资业务,化解金融风险,同时推动解决市公交集团经营困难问题。聚焦投资、资金、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指导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国资系统的平安稳定。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了全年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目标。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了外防输入、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和自我防护等工作。
(六)国企党建得到新提升。理顺了国企党组织隶属关系,将23家划转企业的党组织关系划入三个平台公司党委,规范党组织名称3家,新成立党支部4个。大力推进“党建+项目”,把支部建在项目上、把党旗立在基层一线,打造了“红色公交”等国企党建品牌。指导市属企业制定和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持续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动解决问题12个。积极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处理403人,全面落实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市政府国资委2022年工作已经按照年初预定目标完成。
合规性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合规的使用各项资金,公务卡结算在95%以上,基本未使用现金结算,同时在2022年接受市委巡察办巡查,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同时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的性质使用资金。
三、评价结论
我单位根据预算项目的执行程度及完成2022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及整体目标,均很好的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得到了上述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赞扬,故我单位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十堰市国资委圆满地完成了年度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但与时俱进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单位在2022年度都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完成了执行,但是执行进度特别是项目经费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支付,致使上半年支付进度缓慢。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经费的不足,造成上半年节约资金,下半年加速支出;二是因项目特性,工作任务主要集中在下半年,致使主要工作安排在下半年。同时按照财政部门的工作需要,在2023年度制定本单位绩效工作制度。
(二)拟于预算相结合的情况
在执行预算的工作中,单位的整体完成目标与预算执行能够较好的结合起来,完成预算执行平衡,2022年我单位预算执行率为100%,较好的完成了预算工作。
(三)拟公开情况
2022年目标整体绩效公开已在网上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2022年度国企改革、央企对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才公寓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得分
根据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国企改革、央企对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才公寓项目单位自评得分100分。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 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各界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国资监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
年初国有企业监管预算资金9万元,实际执行8.85元,其中1500元为财政部门压缩公共经费开支统一缩减,央企对接年初预算资金6万元, 2022年实际执行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年底拨付7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人才公寓年初下达40万元,全部转入兴居物业,兴居物业为开展业务实际执行43万元,故也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年初的指标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按照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规范管理、严格制度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消费、差旅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财务干部管理,加强相关收支凭证、资金发放台账和面访等检查,做到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分配结果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2.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主要承担“国企三年改革”工作任务。国企改革三年任务基本完成,组建了三大平台,整合了67家企业。
央企对接项目的要求是进一步深化与中央企业的合作,达到签约资金26亿以上,策划对接活动,搞好服务协调、加强统计通报、夯实工作基础。
2022年央企对接实际到位资金57.14亿元,圆满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被省国资评为先进单位。
人才公寓项目2022年很好的完成了人才公寓的资格审核、出租收入的上缴工作,建立了人才信息系统,完善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人才服务新格局,以人才公寓为载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才发展“关键小事”,让广大人才扎根十堰、共谋发展。
根据项目自评,评分排名分别是国企改革、央企对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才公寓,此排名为将来预算做测算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指标不够细化,年初目标计划与年度实际工作不相匹配;二是支出进度不均衡,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支付进度缓慢,下半年集中支出。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绩效指标进行修订,根据年初各科室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二是均衡使用预算项目资金,本着节约的原则下分期合理制定用款计划,以使项目工作有序平稳的开展。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情况。
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建设。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严格遵照执行,按预算安排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不能突破支出预算,并要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加强预算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的管理和执行水平。
3、拟公开情况
无重大拟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