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资委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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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74X/2021-05913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19日 15:3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国资委
文号

  目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国资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十堰市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十政办发[2010]135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承交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几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管理的省驻市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十)根据市委决定,协助有关部门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十堰市国资委由机关及所属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家即十堰市国资委;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为十堰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资委部门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退休职工33人。

  第二部分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国资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收入总计988.76万元,支出总计885.48万元。

  二、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收入合计98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3.69%;上年度财政结余结转161.2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6.31%。

  三、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支出合计88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51%(其中:人员支出645.4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9.15%,日常公用支出5.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85%);项目支出234.5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6.49%。

  四、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27.5万元,支出885.48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减少57.1万元、同比减少6.45%,2017年支出比2016年支出总计各增加30万元,增长3.5%。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国资委部门2017年支出885.4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51.96万元;占总支出的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8万元,占总支出的4.1%;住房保障(类)支出40.11万元,占总支出的4.5%,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56.43万元,占总支出的74.13%,

  十堰市国资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5.13万元,支出决算为88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6%。其中:2017年年初预算数674.09万元,2017年实际财政拨款数为827.5万元,实际支出数885.48万元。

  2017年部门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650.9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64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下降的原因是单位项目发生的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234.5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费用,用于支出央企对接、企业改制、信访维稳、财务监督、产权管理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上升的原因是增加了“三供一业”的重要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6万元,其中退休支出为117.25万元,单位缴纳养老保险24.78万元,单位缴纳职业年金为9.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98万元,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医保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略有增加的原因是核定基数变动的原因。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56.43万元,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用于行政运行的公用经费,即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住房保障支出40.11万元,为单位应交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比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核定基数变动的原因。

  六、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8.9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公务接待费6.22万元,出国出境费0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5.5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出国经费为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77万元,公务接待费为6.80万元,出国费为0。

  我系统在2017年总共接待次数19次,接待人数185人,2017年国资委系统合计拥有公车1台,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增加10%,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升12.2%,公车运行同比上升7%,上升的原因是国资委今年新增项目三供一业,前后接待国家国资委及省国资委的指导检查。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7年预算下降6%,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8.5%,公车运行同比下降0%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万元,比2016年减少29.46万元,降低88.18%。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经费中的支出增加,同时本着节俭的精神机关运行经费在2017年度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固定资产含三大类公务用车、通用设备、办公家具,均未有超过50万元的大型设备。我单位通用设备包括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此两项合计72.14万元,年初数为72.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安全生产监管:反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煤炭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务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水电、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W02018091969243944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