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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交集团举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贯会

来源: 市公交集团     |    作者: 周宁远 柯鹏      |     发布日期: 2024-11-21     |     [      ]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具体要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11月21日上午,市公交集团组织召开《条例》宣贯会。集团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集团副总经理黄永良主持会议并就开展好《条例》宣贯工作进行部署。

《条例》作为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重要行政法规,强调要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遵循和保障,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与会同志首先参加了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条例》宣贯视频会,以线上直播形式认真聆听了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专家关于《条例》的深入解读。视频会后,会议结合企业实际,分析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实施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同时围绕《条例》的编制背景、立法目的、运营服务、安全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和新变化进行了重点学习,并对相关工作做了强调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学习研究。把学习宣贯《条例》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领会《条例》精神要义、扛牢公交特殊使命、抓好肩负工作任务,通过全员学习,切实打牢做好安全和服务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自信心。二是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公交新媒体、户外屏、车载电视、智能站廊等所属媒介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为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全面提升质效。以《条例》为指引,结合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深化能力作风等重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可操作、有创新、见实效的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落实落地。要结合职能职责,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市公共交通政策法规情况,积极对接相关单位、部门争取支持,促进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落地落实,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条例》的学习宣贯,为进一步规范营运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市公交集团将深入学习《条例》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努力运用更加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布局,提升运营效率,提高群众出行便捷性和舒适度,推动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出行服务,奋力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