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国资委:聚焦落实“六抓”,打造清廉国企新高地
来源: 机关纪委     |    作者: 唐瑞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大   中   小]
近日,十堰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召开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推进会,就市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杞飞跃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秦丽君、19家市属国有企业分管领导、相关部室负责人以及市政府国资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政府国资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了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要点和考评细则,各企业汇报了上半年清廉国企建设情况。
随后,杞飞跃对各企业上半年来清廉国企建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提出了要求。会议强调,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是“清廉十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保障,是堵塞企业廉洁风险的重要抓手。
一是抓党风廉政教育,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系。各企业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三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坚持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二是抓廉洁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培育廉洁文化,弘扬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三是抓制度机制完善,推动廉洁从业从政。各企业要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系统梳理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
四是抓廉政风险防控,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各企业要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积极识别在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选人用人等领域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实做细。
五是抓监督执纪,推进党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各企业要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管,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六是抓信息宣传,提升清廉国企社会效应。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报纸、企业官网、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清廉国企建设的理念、举措和成果,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