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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四抓四促” 落实监督执纪责任

来源: 机关纪委     |    作者: 聂小东、江和平      |     发布日期: 2019-11-26     |     [      ]

  “机关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主题教育活动中发现的形式主义情况要及时进行提醒监督,该批评的要批评,该约谈的要约谈,确保市国资系统主题教育开展扎实有效。”近日,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杞飞跃在与机关纪委成员谈心谈话中强调。

  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市国资委机关纪委认真落实监督执纪责任,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人员,以“抓教育、抓职责、抓监督、抓自身”为切入点,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抓教育,促党员干部学习成效。围绕主题教育明确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读书目,要求认真开展自学,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通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对读书班、研讨交流、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抓职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主题教育期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提醒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两个责任”清单,与机关分管科室负责人及所联系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共计43人次,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抓监督,促关键环节及重点活动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针对领导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研讨交流材料等环节,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参加、是否亲临现场、是否存在他人代笔或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两张皮”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抓自身,促机关纪委能力提升。机关纪委把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严肃会议和集体外出活动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