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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依法治企 护航国企改革发展

来源: 法规规划科     |    作者: 周学毅      |     发布日期: 2023-08-09     |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把好方向、抓好监管、建好队伍,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把好方向,筑牢法治基石。发展无止境、改革不停步。党的二十大专门部署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未来五年是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关键时期更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新一轮国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近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明确法治央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率先实现世界一流。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第一议题,组建专业法律团队,研究国企改革规章制度,为全市国企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顶层设计。

  抓好监管,彰显法治力量。“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制度执行越有力、越坚决,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越全面、越彻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必须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重要举措,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十堰市国资委始终把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作为重要工作推进,出台《法定审批事项及权利事项清单》,坚持法定审批之外无审批、法定权利之外无权利,以公司章程为统领,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治理结构更加规范,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风险管控精准到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建好队伍,选优法治人才。“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中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国资监管的“红头文件”是不是合法规范,“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如何更好地处理……如今,越来越多公职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担任法律参谋助手。十堰国有企业建立党委(党组)顶层谋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法律顾问全面领导、法务管理机构主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管理系统,全程参与改革重组、投资并购等重大项目,加强法律审核把关,严控法律合规风险。

  在新征程上,依法治企于国有企业而言,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于十堰国企而言,是政治责任也是内在需求。道阻且长,行动为先,十堰市国资国企必将法治思想根植于心,身体力行,为依法治市贡献力量,奋力助推十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