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 ②
来源: 十堰普法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08-01     |     [大   中   小]
共建法治政府,共享美好生活!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扩大广大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中共十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推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小知识,助力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们一起学习吧!
01 问: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定位是什么?
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02 问:如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
03 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对象有哪些?
答:地方各级党委、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的党组织;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04 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督察工作的主体是谁?
答: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组织开展。
05 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
(1)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3)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4)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06 问: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何种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答: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07 问: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4)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5)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6)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7)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8)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9)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08 问:法治政府建设的“五治”指的是什么?
答:“五治”指的是法治、精治、善治、智治和政治。
09 问: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包括哪些方面?
答: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4)完善宏观调控;
(5)加强市场监管;
(6)创新社会治理;
(7)优化公共服务;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10 问: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4)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1 问: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
(1)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