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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23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综述

来源: 办公室     |    作者: 萧悟根      |     发布日期: 2024-01-10     |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3年以来,市政府国资委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职责定位,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实业,抓改革、优布局、严监管、强党建、防风险,不断增强国资影响力、国企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国资力量。


下好改革“先手棋”——蹄疾步稳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完善,企业瘦身健体效果明显,企业创新动能持续显著提升……我市坚持把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作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关键一招,因时而动、乘势而上、集中攻坚,瞄准问题精准发力,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凸显。

高位谋划、高效推进。市政府国资委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工作要求,探索“脱钩-重组-治理-经营”的可行改革路径,形成国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市场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三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瘦身健体有序推进的“1+3+N”监管模式,破解一批制约国资国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改革落实落地。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综合考评居全省第五,获评A级。

再接再厉、深化改革。市政府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认真梳理企业改革发展现状,剖析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潜在风险及制约转型发展的堵点痛点,启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3-2025年)。

完善监管、强化落实。市政府国资委围绕三项职责,制定、出台、完善我市国资监管“1+N”制度体系,先后印发《市政府国资委法定审批事项及权利事项清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度,实现国资国企监管制度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深化实施“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国企进人工作,重点做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公开招聘工作。2023年各级企业98名经理层成员签订合同或契约,46人管理人员完成竞聘上岗,2人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

截至2023年12月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达2093.1亿元,所有者权益1242亿元,资产负债率41%,营业总收入107.1亿元,利润总额9.3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16%。成绩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市政府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的锐意改革。


落实发展“关键子”——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做大

锐意改革,激活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池春水”;踔厉奋发,吹响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冲锋号角。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加速推动国资国企向“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战略重点优势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优化调整布局,提请市政府印发《十堰市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界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理顺主责主业、优化治理结构、确定发展战略,为发挥国有企业在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投资、道路交通建设、数据管网建设、粮食供应保障等工作的“主力军”作用指明方向。密切与市发改、招商等部门“横向”联动,与县市区政府“纵向”联动,全力挖掘央企项目,推进市属企业与央企、京企、省企开展多维度、多领域、多模式合作。2023年,央企在堰新签约项目11个,投资总额194.22亿元,资金到位45.76亿元,超额完成任务,获省央企合作办通报表扬。

全面优化监管,持续提升国资国企发展质效。市政府国资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实现财务快报统计全级次全覆盖,建立企业内审协同监管机制,高规格开展财管人员培训,开展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出资人审计。全市国有资产统计规模由2023年年初的652亿元增至当年11月底的3465亿元,增幅居全省第一。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45%,在全省市州最低,融资空间潜力较大。修订《十堰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发布《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利用十堰市国资监管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监管,事前加强规范、事中注重监控、事后强化评估,确保投资安全高效。

持续完善管理,助力市属国有企业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完成《十堰市2023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组织开展2023年度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持续完善产权管理,出资企业上交收益达1573.81万元,同比增长150%。打造“3+2+N”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体系,签订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实施分类考核,发挥好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提升企业融资发展能力,全年新增 AA信用评级企业4家。各集团公司全力推进47个重大项目建设,投资额达207.23亿元,市属四大集团公司申报融资额共198.051亿元。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市政府国资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深化“一企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清廉国企建设,全面筑牢国有企业的“根”与“魂”。


当好建设“主力军”——立足职责使命作出新的贡献

2024年,市政府国资委将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按照《十堰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产业”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释放国有企业最大动能。聚焦国资监管主责,加强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十堰市属国有资本布局与监管企业主责主业界定方案》,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升内部管理。协同推进产业载体、产业服务、产业投资三个环节,布局汽车产业链、生态环保、数字经济、现代化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引领产业发展。鼓励支持市属出资企业加大对全市61家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

深化央地合作,构建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强与在堰央企沟通,组织召开在堰央企座谈会,全力服务在堰央企项目。深度挖掘跟踪一批央企重点项目,加快推动项目签约、落地、开工、投产,争取2024年央企在堰新签约项目金额超50亿元。积极向省政府国资委沟通汇报,争取在十堰举办2024年度全省央企合作片区洽谈会。

严格防范化解融资领域债务风险。依法依规进行债务重组,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出台《十堰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健全债券发行监管体系,加强债务规模管控。指导相关平台公司制定存量化债方案,全力做好债务化解清退工作,确保不出任何兑付风险。

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巩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成效。深化分类考核、分类核算,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个性化考核。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人大、财会、职工民主、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财务预算与业务、投资、薪酬等预算有机融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重大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加强出资企业产权基础管理,指导集团公司发挥土地资源优势,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源资产使用效益。

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升国企党建工作质量,深化国有企业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市属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制,明确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开展国有企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国资国企发展环境。


改革无止境,扬帆再出发。市政府国资委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继续以靠前担当、争先进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