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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破局开新

我市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企改科     |    作者: 刘丛旭、胡鹏      |     发布日期: 2022-07-11     |     [      ]

  2020年以来,市政府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推动国企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市属出资企业坚决克服疫情的影响,努力增收盈利。截至6月底,11家市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产总额550.78亿元,与2021年同比下降14.17%;所有者权益287.61亿元,与2021年同比增长9.7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9.72%;负债总额263.17亿元,与2021年同比下降30.67%;负债率47.78%,同比下降11.37个百分点;营业收入66449万元,同比增长106.83%。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高位推动,为国企各项改革工作定基调、明方向。市委书记胡亚波6次主持市委专题会和常委会研究国企改革工作,市长黄剑雄8次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志莉召开20余次专题会推动落实。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协调会议,研究通过一些重大改革方案。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城控、产投、文旅体三个集团筹建专班,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改革、组建中的实际困难和矛盾问题。市政府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牵引,及时召开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专题部署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十堰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细化分解及完成时间安排表》《十堰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机制》等文件,建立台账管理、会商研究、检查督办、统计通报、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6项推进机制,双向分解任务,工作清晰量化,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全市国企改革工作实现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纵向到底,真正做到“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

  二、学习先进经验,制定完善方案

  一方面主动深入学习上海、江苏、浙江等先进地区推动改革发展的理念、思路、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力营造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认真研究中央、部分省市出台的国企改革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深入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考察学习脱钩划转、整合重组等相关经验。在全面摸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十堰市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整合方案》等政策文件,对改革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并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改革工作有章可循、路径清晰。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一是建立领导包联机制。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委领导包联划转企业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实施“一对一、一盯一”推动改革。委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协调解决难点问题。2021年以来,市政府国资委主要领导先后18次带队深入到重点县市区、国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破解改革难题30余次(个),有力推动改革。二是建立调度联络机制。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多次召开改革推进会、调度会,倾听诉求,汇总意见建议并及时予以答复。三是建立政策宣传机制。针对企业、职工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化解措施,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线上交流等方式,耐心细致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赢得了广大干部员工的支持和肯定,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企业稳定发展。2021年以来,召开政策宣贯会议11次,集中培训和解读国企改革、财务监管等政策规定,有效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推进改革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四是建立闭环督办机制。落实动态跟踪机制,对进度慢、效果差的县(市、区)、国有企业,一方面将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动办理落实;另一方面,通过微信群、QQ群线上督办与约谈提醒、发提示函、督办函、书面通报等相结合方式督促整改,鞭策落后,鼓励先进,有效传导改革压力。五是完善项目考核机制。把改革落实情况列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国企巡察范围,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客观评价工作实绩,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推进国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同步发挥国资国企协作监督作用,及时跟踪了解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以强有力的督查督办倒逼工作落实。

  四、注重分类施策,破解堵点难点

  一是紧盯重点,全面完成集中监管。按照“整体划转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关闭注销一批”的模式,加快脱钩划转和资产划转,一举实现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历史性突破。2021年6月,划入市政府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共36户,资产总额678.03亿元。同时,凝聚改革共识,大力推进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划转,研究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涉及单位人员安置方案》,采取“先移交、后理顺”的方式,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完成137亿元资产划转,壮大集团公司资产规模。二是突破难点,全面完成改革重组。为解决市属经营性企业管理行政化、资产碎片化、规模小、效益差、包袱重等问题,市委市政府以国投集团改革为重点和突破口,以“脱钩?-重组-治理-运营”为路径,采取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方式,将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为市城控、产投、文旅体、交投四大集团,形成公益性、基础功能性、产业投资性等业务板块。四大集团公司现已组建完成,资产规模达到790余亿元。目前,四大集团领导班子已配备,法人治理结构已健全,规章制度已建立,发展目标已明确,项目建设已展开,资产划转正在进行,城控集团主体信用评级已提升为AA+,重要子公司城控资产经营公司、建工集团、农投集团、旅游发展公司等已注册成立,全市国资国企改革步入了高效治理和稳健运营阶段。三是创新模式,全面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严格按照中央、省相关精神,全面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收尾工作。支持配合驻堰央企、省企做好“三供一业”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省三环集团、省工建十堰片区、中石化十堰公司等单位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移交出现的新矛盾问题20余个;加强对下指导帮助,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清算工作,加快资金分配,强化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四是分类施策,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按照应改尽改、一个不漏的原则,经全面摸底,全市共82户全民所有制企业需要纳入公司制改革范围。涉改企业按照聚焦主责主业、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改革目标,分类施策,细化改革举措,按照时间节点全部改制为公司或关闭注销。其中,县市区73户企业中改制为公司13户、依法破产11户、整合重组12户、关闭注销37户,市直单位9户企业改制为公司7户、关闭注销1户、依法申请破产1户。